各部门、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动课余训练的广泛开展,不断完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经体育部提案,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
本次全民健身运动会,首次将大学健身活动进行全年统筹,是对近年来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集中展示,是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希望各院系、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科学管理,按照全民健身活动竞赛规程总则,共同做好参加活动的组队、集训、参赛等各项工作。各院系、部门以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契机,坚持普及与提高的原则,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完善学校课余训练竞赛体系,不断强化学校体育工作,营造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共同努力将全院学生健身活动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体育盛会。
一、活动内容
全民健身运动会学生组设:远足行、羽毛球、乒乓球、健康活力大赛、足球联赛、排球联赛、篮球联赛、秋季田径运动会共八项。教职工组设:远足行、羽毛球、健康活力大赛、教职工趣味运动、秋季田径运动会共五项。部分项目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期间还将举行运动摄影大赛、院系特色项目等活动、体育项目文化宣传。
二、活动集中竞赛时间
2017 年 3 月至 10 月(各项活动具体方案及日程安排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
活动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工会、学生处/团委、体育部联合举办,各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经费、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主办单位负责确定活动的主题,审定活动的方案,进行活动总体协调和总结表彰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体育部),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附组委会名单)。大会组委会是运动会最高组织领导机构,各代表队、全体运动员、裁判员、工作服务人员要必须服从大会统一组织。
(二)各院、系部领队、各支部领队(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支部书记)负责本单位人员组织,大会秩序和纪律。同时各院系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全民健身运动工作小组。
五、总结评比
(一)为表彰先进,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3名的党支部、院系,分别颁发奖杯。团体总分为本代表团所有比赛项目得分的总和。
(二)学院设全民健身运动会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活动单位奖,由组委会负责评定。活动结束后,请各承办单位及时将承办项目和参加活动的情况报学院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体育部)。各院系承办和参加活动的情况列入2017 年学院年终工作考核。
(三)各比赛项目得分规定
田径按实际得分计算;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获得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5倍计分;羽毛球、乒乓球、健康活力大赛、远足运动按获得团体名次计,积分均按田径单项比赛的相应名次得分5倍计分。
(四)加分办法
1、凡承办本届运动会项目的院系或党支部团体分进行加10分/次。
2、在本届运动会期间举办本院系特色运动项目比赛(提报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进行加10分/次。
六、各承办单位务必做好各项活动相关材料的收集和留存工作。要精心制作各项活动5—10 分钟的风采展示视频,活动结束后立即上报组委会办公室,以备在全面健身闭幕展示活动中展现。
附件一: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机构
附件二: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总则
附件三: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设置方案
附件四: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7年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项目时间表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2017年4月5日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全民健身运动会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