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体育部 时间:2018-05-30 点击数: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体育馆使用管理规定
1.本馆只供羽毛球、乒乓球教学、训练和竞赛使用,进入场地需穿运动鞋。
2.本校师生员工在非上课时间,需持有本人照片的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有效证件可以入场活动,进入场地锻炼者,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禁止在场馆内嬉戏打闹。
3.自觉爱护场地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自觉维护场地卫生,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等垃圾杂物。
5.上课时不对外开放,在特定比赛时部分或全部场地不对外开放。
6.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场地进行比赛,各部门使用场地需经场馆管理部门批准,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入。
7.场地内悬挂横幅、广告、宣传标语等需经场馆管理部门批准。
8.个人安全责任由运动者本人自负。
9.本办法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山东海事职业学院体育教研室。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五日